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发展,践行上海开放大学“两个一切”的办学宗旨,帮助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至2019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评定对象、条件和程序参见《上海开放大学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沪开大〔2019〕3号〕。
二、 评定比例和名额
开放教育学生助学金包括特困学生助学金及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1.特困学生助学金评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在校学生人数2‰。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人数可少于分配名额。
2.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由各学院、分校(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获批学生可减免本学期学费的50%,评选细则由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本校情况制定。
三、评审时间
上海开放大学学工系统助学金申报功能将于2019年3月25日正式开通,各学院、分校(教学点)组织学生完成在线申报(网址:my.sou.edu.cn),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给总校。4月19日前将《上海开放大学特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本学期学费发票原件)或《上海开放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一式一份,附街道证明及本学期学费发票原件)、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打印上报至上海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资助办法
评审工作结束后,上海开放大学将按规定在5月下旬发放特困助学金。
联系人:钱纯妮、张苏娟;联系电话:25653081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8至2019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及年级、成绩说明
附件二:助学金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三:关于印发《上海开放大学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四: 关于成立上海开放大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开放大学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