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报名各类证明材料的要求说明 2021-01-15

一、毕业证书遗失证明

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学生毕业证书遗失,由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中等学历证书

因毕业证书遗失等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原件,须提供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正规毕业证明方可报名。毕业证明需规范填写,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毕业证明需加盖原毕业院校公章,准确填写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等信息。

2)学生持毕业证明报名学习,分校须据毕业证明中提供的证明人联系方式,核实证明的真实有效;总校招办也将不定期安排电话回访,如经回访后确认证明系伪造,将取消学生报名资格。

3)如原毕业院校已经撤销,需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毕业证明,并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二、骨干证明

应提供证明原件,证明需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体现单位骨干等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信息不一致证明

1.因改名导致前置学历姓名与身份证上姓名不符(曾用名):

提供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含曾用名信息)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加盖公章,不得手写任何信息)。

2.因身份证号码升位或号码变更导致前置学历所用身份证号码与现持有身份证号码不同(身份证号码变更):

提供户口本变更记录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加盖公章,不得手写任何信息)。

      

3.因退伍导致原学历所使用有效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现持有有效证件类型及号码不同

提供户籍所在地退伍士兵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加盖公章)。

4.因毕业学校笔误导致前置学历信息与身份证上信息不符:

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前置学历为专科以上的,学生须联系原毕业学校在学信网上勘误,尽快更正为正确身份信息。

四、在沪居住或工作证明

非上海户籍,须提供在上海居住或工作的相关证明,例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或劳动合同等。

不需要提供证明的情况:身份证地址栏为上海地址;上开专科应届毕业生接读本科。

五、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证明材料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应不早于2021年5月31日。我校将安排专门环节,通过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功能,核对校验学生提供的《备案表》的真实有效性。

2.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学信网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网站在线申请办理。

请报名同学要及时进行认证,避免因未及时提交认证材料而不能办理报名手续或注册学籍!

我校需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报告的真伪,打印存档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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